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今天召开会议,讨论并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在讲话中强调,《工作规划》全面体现了党的十七大精神,更加突出地强调了改革创新精神,注重解决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反腐倡廉建设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拓展了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域。反腐倡廉建设关系到人民法院、人民司法事业的兴衰成败,各级人民法院一定要按照中央的要求,结合实际把《工作规划》贯彻好、落实好。 王胜俊指出,制定《实施办法》是最高人民法院落实《工作规划》的重要举措,要通过对《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的实施,进一步建立健全人民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确保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努力完成好党和人民赋予人民法院的神圣使命,为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服务。
王胜俊指出,要高度重视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中央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各级人民法院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密结合人民法院的实际,根据新形势新任务,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整体推进人民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
王胜俊指出,围绕人民法院的中心工作,是推进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基本要求,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法院工作的第一要务就是要办好案件,要把贯彻《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与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强对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的有效监督和制约,确保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盼新要求。
王胜俊强调,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必须结合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实际,在提高人民法院队伍的政治素质上狠下功夫。抓好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是做好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根本保障,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必须要突出反腐倡廉建设这个重点。一是结合正在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全面推进反腐倡廉教育,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文件和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加强党性修养,增强法治观念和纪律意识,自觉遵守党纪国法,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确保司法廉洁。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反腐倡廉制度,对已有的反腐倡廉制度要认真地贯彻落实,对尚不完善的制度要抓紧修订完善。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制度在司法廉洁方面的重要保障作用,把反腐倡廉各项制度执行好落实好。三是要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切实加强对法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积极开展巡视工作;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要求自己,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加强对审判岗位和执行岗位的监督,进一步采取措施确保监督到位,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虚心听取批评意见,努力从自身上找原因,把外部监督转化为促进法院工作开展的动力。四是继续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司法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公正民主公开择优,选拔任用好法院领导干部和法官,确保人民法院的领导权和司法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干部手中。要优化人民法院内部司法职权配置,加强法院内部管理,推进审判公开和执行公开制度改革,健全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完善司法管理制度和司法财政保障制度,完善法律统一适用制度,规范审判人员自由裁量权行使,保证严格公正文明司法。五是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执纪执法监督检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让人民群众切身体会到法院是人民的法院、法官是人民的法官。六是要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必须充分认识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重要性,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体现了人民法院坚决惩治腐败的决心和信心,也是党和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的期望和要求。
王胜俊强调,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各级法院党组要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党组书记要负总责,其他领导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各级法院要搞好任务分解,各个职能部门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要开展对落实《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各级法院每年都要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且要向上级法院报告,上级法院也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在人民法院得到全面地贯彻和落实,努力使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成果。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副院长黄松有、江必新、奚晓明,中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李玉成,政治部主任李克出席会议,副院长万鄂湘,审委会专职委员黄尔梅、景汉朝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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