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公开课程 | 内训课程 | 在线课程 | 法学名师 | 图书资料 | 光盘资料 | 资料下载 | 法律动态 | 专家问答 | 会员服务 | 
 | 立法动态 | 司法动态 | 依法行政 | 依法经营 | 学术动态 | 律界动态 | 经济法 | 金融法 | 房地产法 | 国际贸易法 | 民商法 | 刑法 |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法律培训网 >> 律界动态 >> 文章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 【字体:
法援律师实行“指派制”
作者:夏小荔 李…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19    

    昨日,记者从佛山市司法局获悉,近日,市法律援助处推出了案件质量管理新举措,组建了市法律援助处法律援助专业律师库。今后,法律援助案件将由市法律援助处优先指派给法律援助专业律师库的律师承办,这一措施改革了传统的“轮派制”指派方式,实行按律师专业特点进行有针对性地指派,有利于发挥律师的专业技能,确保法律援助案件的承办效果。


  据了解,首批入库律师有44名,他们分别来自市直11家律师事务所。市法律援助处根据这批律师各人的专业特长,结合法律援助工作的实际需要将他们分别编列到民事、刑事、劳动争议三个专业小组,具体的工作职责包括承办市法律援助处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等。

  市法律援助处将对法律援助专业律师库实行动态管理,对每位入库律师建立工作档案,通过各种手段对律师办理案件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并视情况,定期调整专业律师库成员,对于有不良记录的律师将从专业律师库中剔除。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文章录入:蔡江波    责任编辑:蔡江波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