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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参与检察机关信访工作 | |||||
作者:左元康 王… 文章来源:江苏法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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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上访群众的知情权和法律救济权,充分发挥律师在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滨海县司法局、 律师参与检察机关信访工作同滨海县司法局“148”法律服务专线律师值班制度相结合,选择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律师担任检察机关信访工作的值班律师。在检察机关的引导下参与具体信访事件,配合协助检察机关依法处理涉检涉法类信访事项,为上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对需要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解决的案件,引导上访群众运用法律程序、途径进行解决,对当事人有诉求的,做好依法代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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