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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物权法》理解适用与房地产行业法律问题高级研讨班         ★★★
第二期《物权法》理解适用与房地产行业法律问题高级研讨班
作者:CLS 文章来源:中国法律培训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19 14:53:51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这是一部规范财产关系的基本法,是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房地产是社会中最为重要的物质财富,房地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物权法对房地产开发用地与拆迁补偿、物业管理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房地产抵押与不动产登记等诸多内容进行了规范和调整,它的出台必将对房地产业以及相邻行业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为及时、全面、系统地学习和掌握《物权法》的基本内容,把握物权法的颁布实施对房地产业的影响及其理解与适用中的疑难问题,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决定与北京华夏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物权法》理解适用与房地产行业法律问题高级研讨班”。本研讨班将深入探讨物权法与房地产市场、房地产业、物业管理有关的前沿法律问题,增强防范和化解房地产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能力,推动我国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时 间:2007年5月19日—5月21日(5月18日报到)    
   地 点: 西  安(具体场地另行通知)
    各地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经营企业、物业管理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和法律顾问;各级政府法制办、建设主管部门、拆迁管理部门、房屋与土地管理部门的官员和工作人员;各级人民法院从事房地产案件审判业务的法官;各类律师事务所的房地产专业律师;物权法、房地产法的教学科研工作人员。
 
 

  (一)物权法的立法背景与争议问题
  主要内容:中国物权法的立法背景;物权法起草过程中的主要争议问题以及热点、难点问题;物权法的框架设计与指导思想的确立;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理解;物权变动与交易安全的法律保护;物权法对我国企业经营(尤其是房地产企业)的影响;等等。

  (二)物权法的基本理论和主要规定解读
  主要内容:物权法的总则解析;各类物权的平等保护设计;物权法对国有企业资产流失的防范;所有权的基本制度;用益物权的基本制度;担保物权的基本制度;动产与不动产的转移以及交付制度;占有制度;取得时效与善意取得制度的规范设计;等等。

  (三)物权法对土地征用以及房屋拆迁的影响
  主要内容:土地征收、征用的程序及其补偿;国有土地转让、抵押拍卖中的疑难法律问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保护;土地拆迁中的前沿法律问题;拆迁许可违法中的行政赔偿;评估报告的证据审查;先予补偿或者推定给付补偿;依照诉讼法的司法强拆解析;等等。

  (四)不动产登记中的物权法律制度解析
  主要内容:不动产登记的效力;登记机构的审查义务与法律责任承担;物权变动的民事行为与登记行政行为效力区分;物权归属和内容争议的纠纷处理;总登记与商品房销售许可证颁发的关联性;转移登记与变更登记的交叉与界定;房地产权属登记、注销、撤销与信贷安全的关系;房地产登记机关协助执行应注意的问题;物权法对《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矫正;等等。

  (五)房地产担保中的前沿法律实务问题
  主要内容: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抵押;在建工程的抵押;所有权瑕疵对抵押权登记的影响及风险分析;特殊房产抵押的法律规定;房屋抵押、房屋查封与房屋拆迁的关系;抵押登记审查标准分析及程序对策;军地合作建房办理产权登记及抵押的注意事项;反担保抵押的法律分析及操作规程;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正确适用;等等。

  (六)物权法的适用和物业管理常见纠纷的处理
  主要内容: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分析;业主的权利与义务;物业管理对相邻权的扩大保护;物业区域的停车场、会所、人防工程等的权属;物业管理中养护与大修的衔接;业主对建筑物管理方式的自主选择;对恶意业主的法律制裁;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对业主装修的告知义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居委会、物业公司的关系;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的常见诉讼纠纷处理;等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最高人民法院
  建设部办公厅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北京大学法学院
    1.请参加者填写报名表(回执)并传真至会务组(注明参加第几期)。会务组收到回执后将提前发送《报到通知》,告知报到的具体安排事项。
  2.研讨班以专家讲解热点、难点问题为主,并安排现场讨论、交流。欢迎提交与《物权法》有关的疑难问题与典型案例。
  1、中国房地产业协会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南里8号楼207室   邮 编:100036
电  话:010-68164136   68161084  
传  真:010-68281399   联系人:甄  越   陈  思
2、会务工作由北京华夏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负责承办
报名电话:010-51733905   51733827  51733930
传    真:010-51733908   联系人:蔡江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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